摘要
(一)具备哪些条件可以授予教授的职称?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授予教授职称:1.是科学博士;通过了教研室主任或教授的职位空缺候补遴选并由校长或副校长任命在该职位上顺到工作一年;在论文答辩后出版了科学著作和教学法著作;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其中在高校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包括兼职)在高校中工作时要有高水平的讲课。2.是科学副博士;通过了教研室主任或教授的职位空缺候补遴选并在该职位上顺利工作一年;以及教育工作不少于15年,在高校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有副教授职称;在论文答辩后有公开发表的科学著作和教学法著作;有高水平的讲课。
出处
《俄罗斯研究》
1987年第2期59-60,共2页
Russi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