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卢旺达水泥厂是我国在非洲援建的第一个水泥厂,设计年产量为波特兰水泥5万吨,是目前卢旺达最大的工业企业.根据卢方要求,自1983年初由我方负责代管,即工厂产权完全属于卢方,由卢方享受盈利承担亏损,中方接受卢方委托,代表业主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经营管理水泥厂.通过几年的实践,从巩固经援成果这个角度来看,这种形式很好,它不同于合营,也不同于单纯的技术合作,有利于充分调动卢方的积极性,同时使我方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1987年第7期16-17,共2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