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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的若干土地政策述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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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唐自均田制破坏以后,主要采取均税、减免两税等办法,鼓励无地、少地的农民开垦荒地,缓和土地兼并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同时,还通过出租官田方式使无地农民能够维持生活。五代十国继续奉行这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民对小块耕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维持了农民再生产的基本条件。 后梁王朝建立前后,各地军阀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开始注意劝农。如唐昭宗时赵昶继其兄赵犨为忠武军节度使,在陈州“劝课农桑”;华州剌史韩建,在任“披荆棘。
作者 郑学檬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87年第3期72-80,共9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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