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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型的医疗保健制度——合作保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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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吴金陵同志针对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只合医合药,而不合预防保健的缺陷,提出了应建立合作保健制度的观点。合作保健可以根据当地群众的防病需求和经济实力,从企业利润和村民中统筹防病治病经费。使卫生、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等工作均纳入合作的轨道。合作保健的好处是:①医疗和预防的观念得到统一;②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了物质保证;③有利于稳定乡、村两级防保队伍。这种制度的特征,一是合作,二是医疗预防一体化,三是按人均收入提成集资。苏州市郊区的实践证明,这是群众乐意接受的医疗制度。
作者 吴金陵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1987年第8期42-43,1,共3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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