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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学图书馆(室)暂行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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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中学图书馆(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科学文化知识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学图书馆(室)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书刊流通向广大师生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努力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作出贡献。第二条:中学图书馆是为教学与教学研究服务的教学辅助机构。
出处 《图书馆建设》 1987年第6期41-42,共2页 Librar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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