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语是双部句中语法上绝对自主(不从属于句中任何词),通常以第一格形式表达的主要成分,表示被说明的人或事物。主语通常用静词第一格形式表达,但也可以用动词不定式、词的组合、不变化词类、静词性固定词组、名词的数量形式以及句子形式等表达。除了上述众所熟知的主语表达法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现代俄语句法中关于主语的表达法较之传统语法更有其新的特点,其新特点的总精神是:粗线条地进行分析。
出处
《外语与外语教学》
1987年第1期18-19,26,共3页
Foreign Languages and Their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