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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和声(普修)教学改革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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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改革的必要性:就中学音乐教师而言,对和声方面的要求大致可以归纳为“修养”和“技能”两方面。修养,是指较系统地掌握18、19世纪欧洲大小调体制的和声——通称“传统和声”——的基本理论,较概略地了解和声学的历史沿革与国内外现状。
作者 郭锳
出处 《中国音乐学》 1987年第1期57-58,共2页 Musicology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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