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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与欣赏之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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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创作与欣赏之共性。 首先,从创作和欣赏的主体方面来看,都是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人,都有其自然和社会属性。创作者的创作目的,是为了反映他们所处的自然和社会,反映他们的生活,因此,他离不开自然和社会,离不开生活,他的作品具有被认识性;而欣赏者的欣赏目的,是为了认识自然和社会,认识生活,以此获得真、善、美,获得快感和审美享受。因此,一方面,他是生活在这个环境中的,不可能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另一方面,他也有其对自然、社会,对生活的体验和认识。这就是说。
作者 郑建祥
出处 《东疆学刊》 1987年第4期67-68,共2页 Dongjiang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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