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学习经济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经济法课就要开课了。业大的同志要我开个头,现在我就以“学习经济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题,讲几点意见。赵紫阳同志最近指出:“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路线。这条路线有两个基本点:一个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个是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总政策。这两个基本点,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唇齿相依的。”这是紫阳同志对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最精辟、最深刻、最全面、最概括的论述。这就是说,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总政策。
作者 任建新
出处 《法律适用》 1987年第10期7-9,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