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确立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既保证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又能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是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关系到整个改革成败的关键。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主要有两个层次的内容,即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前一阶段,改革的重心在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调整上,如实行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和包干、利改税等。现在看来,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已经找到了改革方向——利改税。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1987年第1期4-6,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