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体制改革和科学的发展,期待着从哲学领域中获得伟大而崭新的认识工具。然而,在真理标准的讨论中曾处于精神生活中领先地位的哲学,近年来则由于步履迟缓而倍受冷落。为改变哲学现状,理论界或从自然科学的三论中寻求新方法,或从现代西方哲学中获得借鉴;或从现实入手概括新理论。这些方式无疑是合理的,但忽视了通过对哲学历史的反思来审视现行哲学。在唯物辩证法范畴领域中,人们虽倾注了大量精力,但多是争论于几对范畴的前后顺序问题,缺乏对唯物辩证法范畴体系改革的整体思考和原则指导。我认为,从哲学史的角度,对康德的“知性”范畴体系及黑格尔“本质论”范畴体系的基本特征作分析比较,将会对于唯物辩证法范畴体系的改革有所启迪。
出处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4期8-14,23,共8页
Journal of Yunnan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