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作品是建立在真善美基础上的艺术之塔,而艺术美是它的核心,审美价值是它的生命。美,虽然要以真与善为前提,但它却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真与善的“质”。文学作品本身的系统是一个审美系统,纳入这个系统中的真与善都必须首先具有审美价值。如果过于强调了真与善而忽视了美,那么文学作品就与科学论文没什么差别了。生活中那些既真且善的事物不一定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的事物不一定是真的和善的,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之间还有着相当的距离。即使是写真人真事的作品也离不开作者的艺术裁剪之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绝对地反映“生活真实”的作品是不存在的。作者的才能就是把生活真实转化为具有较高审美价值的艺术真实的才能。因此,文学创作必须运用多种艺术手段其至是特殊的艺术手段来弥补生活真实的局限,强化作品的审美价值,从而使作品具有震憾心灵的艺术力量。本文所要阐述的错觉描写,便是一种饱含艺术辩证法的特殊艺术表现手段。
出处
《鄂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Z1期30-34,共5页
JOURNAL OF WEST-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