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曾写过《初中文言文教材注释商榷》一文,载于《鄂西大学学报》(社科版)1987年第1、2期。现继续对高中《语文》课本中文言文教材(以下简称教材)的若干注释提出一些商榷性的意见,就教于教材编者和同志们。 《廉颇蔺相如列传》:“其后秦伐赵,拔石城。明年复攻赵,杀二万人。秦王使使者告赵王,欲与王为好,会于西河外渑池。”教材注“为好”为“联欢”,不够贴切。“为好”是两个词,构成动宾关系,说文雅点,是修好的意思;说通俗点,是结为友好或表示亲善的意思。在古代,两方交恶之后,常采取这种举动(是否怀有诚意另当别论),古书多有记载。《左传·隐公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修惠公之好也。戎请盟,公辞。”又《僖公四年》:“齐侯陈诸侯之师,与屈完乘而观之。齐侯曰:‘岂不穀是为?先君之好是继!
出处
《鄂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4期80-86,共7页
JOURNAL OF WEST-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