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化丑为美”与“以丑为美”,表面看来,仅仅一字之差,然而两者的内涵却有天壤之别。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不少落后的现象,丑恶的事物。对这种落后的现象,丑恶的事物,不是说绝对不能写,要看怎样写。关键是取决于作家、艺术家对这类现象和事物的爱憎态度。 癞疮疤、大便、老妓女,你说美不美?不美。你说能不能写?能写。回答似乎挺干脆。任何一个审美心理没有变态的正常人,都会觉得这些现象和人物是丑的。作家、艺术家有权把这些现象和人物作为艺术描绘和艺术创造的对象,通常的办法是把生活中的丑转化为艺术形象的美,也即是所谓“化丑为美”。根本的一条,要看如何“化”法。
出处
《文艺理论与批评》
1987年第4期75-77,共3页
Theory and Criticism of Literature and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