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决定,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云南省在近期内要搞活大中型企业103户。其中,省属企业50户,地、州、市企业53户。1986年1—8月,经过全省有关部门的努力,实际审批了112户企业关于在“七五”期间进行技术改造,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的方案。据初步统计,对这些企业减免调节税5,686万元,减免所得税10,324万元,留给企业折旧基金6,067万元,用利润还贷12,887万元。其中,省属企业17户,减免调节税2,2257万元,减免所得税10,321万元,留给企业折旧基金4,589万元,用利润还货5,418万元。同时。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1987年第1期44-46,共3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