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家庭经营后,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江西铜鼓农村,逐渐萌发了一种新的经营方式——跨地区的租赁经营。 跨地区租赁经营,是将集体所有或家庭承包的生产资料,包括耕地、荒山荒地、水面、草场、滩涂和乡村企业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一定的合同关系,跨省、跨地区出租给其他能人经营。这种跨地区的租赁经营,首先出现在新产品的开发和新技术的引进项目上。1980年,铜鼓县的二源乡屏丰生产队,将9亩耕地租赁给3位来自广东潮安的种瓜能手种植。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1987年第3期32-34,共3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