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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三审制——编辑随感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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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工作中实行三审制由来已久,一部书稿投到编辑部,对某些可予考虑的稿件,先由初审提出意见,再交由复审审核,最后送呈终审(决审)裁夺取舍。这是一般的工作程序。多年来各家出版社也正是以此行使自己的编辑职权的。可是近几年来情况有点异样,似乎对编辑工作中间的三个审次不同的职责和应负的权限,没有予以严明要求。一个辞书编辑,他为了多揽“生意”,多发稿,早出书,完成每年既订的发稿计划。
作者 刘东远
机构地区 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处 《编辑之友》 1987年第3期56-57,共2页 Editorial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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