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认为,凡是商品都具有二重性:使用价值与价值。它们来源于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具体劳动,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示出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涉及于社会生产力的运行机制;而商品的价值和抽象劳动,则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示出人们各自的市场竞争能力,涉及于生产关系及产权的运行机制。技术商品,作为商品,就势必具备这二重性,其价格亦应以它们为依据。但是,技术商品是一种精神(知识、信息)形态的特殊商品,其二重性及价格依据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出处
《科学管理研究》
1987年第2期56-59,共4页
Scientific Manage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