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才流动立法的客观基础问题人才流动,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经济关系调整的客观要求。这种社会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最基本的就是权力与义务的关系。这就要求人才法本身,必须是对这种现实经济关系的正确反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法的机制,使法律调整对象的权力与义务得到充分的体现。人才流动有其内在的经济根源,这种根源就是社会对于不断发展生产力,从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所形成的共同经济利益要求。这种利益要求,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是通过国家、集体、个人三个方面反映出来,表现为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能否有效协调这种关系。
出处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1987年第11期34-35,共2页
Science of Science and Management of S.&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