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方向1956年工资改革以后,在实践过程中逐步演变定型的那套工资制度,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针对这个根本弊病,我国企业第三次工资改革,从广义来说,无论是1979年开始的工资的一个局部,即奖金制度的改革,还是1984年开始的工资制度全盘改革的试点,改革一直是把工资分配分解为国家对企业(劳动者集体)和企业对职工个人两个层次来进行的。就国家对企业这个分配层次来说。
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1986年第6期24-30,共7页
Shanghai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