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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长芦盐商与内务府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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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的盐课岁入,是清王朝除田赋之外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达数百万两银之多。而每年交纳盐课“正供”和内务府内帑“帑息”的盐商,是享有封建特权的商人集团。他们在封建政府和皇室的特许和保护下,获得了经营和销售食盐的专利权,每年从民众身上赚取巨额利润。但盐商们每年不仅要向清王朝交纳盐课税银,而且还要承受其他财政重负。
作者 林永匡 王熹
出处 《故宫博物院院刊》 1986年第2期33-39,共7页 Palace Museum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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