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分析货币供应量增长率控制问题时,通常把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同社会最终产值增长率或国民收入增长率联系在一起。同社会最终产值增长率或国民收入增长率相适应的货币供应量增长率,被认为是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依据。这种看法是可以成立的,但应当看到它的局限性。这是因为,按社会最终产品计算的总产值和国民收入,从科学意义上说,是提供物质产品和生产性劳务的部门创造的价值。换言之,它们都与物质产品和生产性劳务生产有关。然而,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却是国民经济中一切部门的交易中所不可缺少的,并不仅限于提供物质产品和生产性劳务部门的交易才需要货币;
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1986年第5期26-28,共3页
Shanghai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