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去在民族音乐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形态学”的研究。三十几年来出了许多专著和论文,成果是不小的。要研究形态,就必然碰到一系列的名称、概念的问题。这方面,笔者认为存在着以西洋音乐型态中的概念不适当地套用和自身名称不统一的两个方面的问题。前者如在调式研究中套用“某调式属大调性,某调式属小调性”,某转调是“属调”,某转调是“下属调”等。在曲式研究中把某种结构称“复乐段”、“回旋曲”等。后者如把一个音乐句子的音乐结构有称作“乐句”的,有称作“腔句”和“句式”的。
出处
《中国音乐》
1986年第1期50-52,共3页
Chinese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