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诗歌体系,是数千年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所谓“在心为志,出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因此,我们的民族歌唱传统,是一个语言(文学)、歌唱与表演的综合体,也就是要求声情形态的统一。词与曲不能分割,声与腔不能分割,唱与表演不能分割。诗歌在各个历史发展的阶段中,不断扬弃掉芜杂的、粗糙的、偶然的、表面的东西;也保留下经常在总体中反复出现的、稳定的、本质的、规律的东西,由此构成了中国诗歌(诗、词、曲)的总体面貌。中国自有诗以来,诗歌理论对创作(包括作词、谱曲,与二度创作的演唱)实践的抽象表述是:发端于“志”,演进于“情”与“形”(音乐形象),完成于“境”,提高于“神”。
出处
《中国音乐》
1986年第4期43-46,共4页
Chinese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