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地租?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它如何分类?其本质是什么?来源和归属何处?与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地租相比较,它有些什么特点?它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什么作用?弄清这些问题,对于正确认识和解释社会主义社会某些与土地有关的经济现象,正确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来解决与这些现象联系在一起的某些矛盾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邓小平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从来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它要求人们根据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不断结合变化着的实际,探索解决新问题的答案,从而也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本文打算遵循这一教导,对上述问题作些探讨。
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4期12-17,共6页
Journal of Xiangt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