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对自己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它是在不违反法律中某些强制性规定的条件下,被继承人可以变更法定继承中有关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应继份额等项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其遗产的继承.遗嘱继承是各国法律普遍承认的一种继承制度.我国继承法也承认遗嘱继承.这是因为:一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年来遗嘱逐渐增多;二是从法理上说,遗嘱继承与公民财产所有权有关,立遗嘱是公民行使其财产处分权的一种形式,我国法律既保护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保护个人对其财产的处分权.
出处
《理论导刊》
1986年第10期43-45,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