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国以集体所有制或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乡镇企业,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一直没有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十年动乱期间,由于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乡缜企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更受到严重摧残,政治上受歧视,经济上受限制,机构被撤销,政策被搞乱。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以来。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指导下,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了大量的拔乱反正工作,制定了党对乡镇企业的各项政策。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1期34-39,共6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