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土地利用结构及演变湖南省土地总面积31,774.35万亩,其中耕地6,500.98万亩,占20.46%;园地389.79万亩,占1.23%;林地15,183.36万亩,占47.78%;荒山草地4,790.02万亩,占15.08%;水域2,270.90万亩,占7.15%;城乡居住地及工矿用地1,194.36万亩,占3.74%;交通用地56.10万亩,占0.8%;其它土地1,388.84万亩,占4.37%。土地利用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它既受自然条件所影响,更受不同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所制约,因此,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土地利用有着较大的变化。建国以来,由于重采轻造。
出处
《经济地理》
1986年第2期131-135,共5页
Economic Ge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