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云南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关于实践目的问题的讨论,涉及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些基本理论,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再就这一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一、实践目的及其要素与层次。 目的属于主观意识范畴,是主体对未来实践预期达到的结果的观念模型,是指导实践活动的主观意向。人们总是在实践中形成一定的目的,而实践活动又总是在一定目的的指引下进行的,即通过物化活动过程,使外界对象按照人们的主观意向发生预期的变革,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是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重要特点。恩格斯深刻指出:“有了人,我们就开始有了历史。动物也有一部历史。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1986年第4期27-32,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