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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的营业税应作为价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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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一年多来,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集体和个体建筑企业按其承包建筑工程和修缮业务的全部收入的3%征收营业税,但税源问题没有解决。对此,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各省的规定也不尽一样。据我所知,甘肃省财政厅已发文规定全省免税;江苏省建委、省建行联合发文,将此税转嫁给建设单位,税金列入工程预算成本;辽宁省没有统一规定。
作者 夏光
出处 《建筑经济》 1986年第10期32-33,共2页 Constructio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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