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说来,价值规律有三大作用:一是调节社会生产;二是刺激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三是分化商品生产者。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这三大作用都以自己的独特表现形式同时存在着,对此基本无异议。在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三大作用是否全部存在呢?有关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作用的论述可谓多矣,然而很少有人谈及第三作用,有的持否定态度。那么,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的第三作用是否存在?这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际问题。弄清它,对于充分发展商品经济。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1986年第1期25-26,共2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