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既顺应了农民解决温饱问题的强烈愿望,又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获得了很大成功。短短几年时间,农村经济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以山西朔县为例,1984年全县17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的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50元左右增加到了400元以上,但就全县情况看,发展很不平衡,有的乡村发展速度快,人均收入近千元,有的乡村却停留在解决温饱的水平上,人均纯收入还在200元以下,出现了“富的更富,穷的难富”的现象。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之间贫富差别比较明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据我们对朔县情况的调查,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集体经济是否发展壮大是其中的关键因素。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1986年第6期45-47,共3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