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世纪英国经验论哲学家休谟怀疑由特称陈述过渡到全称陈述或由已观察到的事件过渡到尚未观察事件的推理的合理性,认为归纳推理的概括结论或关于未来的预测是不能够证明的,概括或预测陈述的真是没有保证的。换句话说,归纳方法的成功是没有保证的。休谟提出的这个归纳推理的辩护(justification)问题,就是哲学史上著名的休谟问题。这个问题有各种各样的表述,因而也有各种各样的解答。我们把“归纳”一词按照古典用法解释作“由经验进行概括”,即指称下述的推理规则:
出处
《自然辩证法通讯》
1986年第5期1-9,共9页
Journal of Dialectics of 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