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附件一第二节中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香港原有的法律(即普通法及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习惯法)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外,予以保留。”请介绍一下香港上述法律的情况? 答:目前,香港除了英国直接为香港制定的两个宪法性文件,即《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用以确定宗主国对殖民地的统治权,规定了香港政府从属于总督,总督听命于英皇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外,香港现行的法律主要有如下几种:
出处
《法学杂志》
1986年第1期11-13,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