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律》是我国封建社会初期的一部较完备的成文法典。春秋战国时期,曾经为秦国的强盛和推翻六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全国统一之后,《秦律》却激化了日趋尖锐的阶级矛盾,成了迅速毁灭秦王朝的催化剂。这些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在史籍、或现代论著中,似乎都已成为定论。然而,《秦律》代表着同一统治集团的意志,在同一社会形态下发挥两种完全不同的历史作用,其原因何在? 我们认为:这是由于《秦津》本身所固有的特点和秦统一前后社会环境的变迁决定的。
出处
《法学杂志》
1986年第1期33-34,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