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古代西北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在麴氏高昌王朝统治的一百四十一年(499—640)期间,其土地制度如何?对我们来说几乎还是一个未知数。从土地所有制问题入手,这是揭示麴朝社会形态以及种种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然而,无论当时的土地买卖,还是土地租佃关系,特别是关于麴氏高昌时期是否推行了均田制度,我们都知道得很少。吾师唐长孺教授曾这样指出:“关于麴氏高昌时期的土地制度尚未开展研究,目前还难以断言是否曾实行均田制度。”现依据敦煌、特别是新发现的吐鲁番出土文书,就麴氏高昌时期是否曾推行均田制度问题,试作如下探讨,以就正于大家,并作引玉之砖。
出处
《敦煌学辑刊》
1986年第1期3-15,共13页
Journal of Dunhua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