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自永乐年间(一四○三至一四二四年)迁都北京以后,为了确保京师百官和京边卫军的粮食供给,以加强明朝封建专制政权的统治,每年需要从东南地区通过南北大运河调运数百万石粮食到北京等地。因而修造漕船以资粮运就成为明代漕运的当务之急。明朝统治者对此极为关注,把它视为“军国大计”,专门对漕船的修造办法特别是船料的派征作出严密的规定,并在赋役形式下把这项沉重负担无偿地摊派到东南农民身上。本文仅就明代漕船的修造办法与船料派征的方式及其影响进行初步的探讨。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86年第1期44-52,共9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