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略论明代徽州的土地占有形态 被引量:9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明清时期,徽州民间对土地的占有,有一个从完全占有到分别占有田皮、田骨的发展过程。本文考察明代徽州的土地占有形态,旨在探讨造成这种地权分割的社会经济原因。 一、土地的买卖与兼并 明代允许民田自由买卖,其结果必然是对土地的兼并。一方面,土地的占有集中于少数地主,迫使破产的自耕农、半自耕农降为佃户,促进了租佃制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租佃制的发展,反过来孕育出代表佃农经济利益的田皮权占有关系。
作者 刘淼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86年第2期37-43,共7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01

引证文献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