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科技人员进行业余劳动,应当得到国家的支持和鼓励。这是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科技人员潜在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合理组织、妥善安排这项重要的“智力资源”的开掘、利用工作,给科技人员所从事的业余劳动以适当报酬,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是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符合我国当前解放思想、发展生产的方针的,也是符合党中央关于落实知识分子的政策精神的。应当看到给科技人员业余劳动以合理报酬,是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首先要做好科技人员业余劳动价值量的确定工作。对此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和分析。
出处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1986年第2期37-38,共2页
Science of Science and Management of S.&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