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我国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小平同志指出:“现在,纲领有了,蓝图有了,关键是要真正重视,扎扎实实地抓,组织好施工”。《决定》对师范教育的任务作了明确的规定,指出:“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实行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计。为此,……要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师范院校要坚持为初等和中等教育服务的办学思想”。本文试图根据《决定》的精神,并结合实践中一些认识问题,谈谈高师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请专家、同行教正。
出处
《教育科学》
1986年第1期7-15,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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