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汇平衡是当前利用外资工作中碰到的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进展,需要认真加以研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一般应保持平衡”。《外资企业法》第三条的规定则更明确:“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无疑,这些规定是十分正确的。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1986年第9期14-16,共3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