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围绕本期中所谓的‘多国公司’问题存在某些混乱和大量争论。至少有些混乱是由术语引起的。例如,多国公司在联合同的名词中是‘跨国企业’。Robert Emmett Tindall在《名国企业》一书中将它们定义为一种公司网,即不同国籍的公司的联合体,其中各公司是通过股份、管理上的控制或合同以及设立经济单位连结起来的。当一个多国公司具有一个特定国籍的母公司时,那么称它为同家性的多国公司。当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控制它的母公司时,则称做国际性的多国公司,或被某些人称为跨国公司。不管它们被叫做什么,它们都是具体出现在一个国家中,受私人控制,在许多国家中开展业务。
出处
《科学与社会》
1986年第1期1-2,共2页
Science an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