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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和外资侨资在我国特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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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79年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第一家代表机构起,到1986年1月15日,已有日本、美国、联邦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瑞典、挪威、比利时、约旦、菲律宾、巴基斯坦、新加坡、瑞士、西班牙、荷兰、泰国、卢森堡、香港等23个国家和地区的79家银行、5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公司在我国境内开设了代表处。
作者 杨文有
出处 《中国金融》 1986年第5期59-59,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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