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农村出现了许许多多日益复杂的新关系和新问题,如何运用法律来调整这些新关系,解决这些新问题,实为当前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当务之急。本文仅就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法律问题做点初步探讨。 一、承包农户成为农村商品生产主体后的法律地位 商品生产首先遇到的问题即是:由什么样的个人和组织进行生产。生产者是商品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之前,农村商品生产的主体基本上是生产队、大队、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1986年第6期51-54,46,共5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