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来,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实行的是一种由国家对职工一竿子插到底的按劳分配形式,这种分配形式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的矛盾及其自身的种种积弊,已经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所证明。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究竟应通过什么形式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才能使“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使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更好地挂起钩来”?企业的“利”包括哪些内容?按劳分配的“劳”应怎样理解?这一系列问题,都亟待我们在理论上进行分析。
出处
《财经科学》
1986年第3期17-19,共3页
Finance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