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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总产值应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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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一九八四年起,我国农村统计工作实行两项改革:计算农村社会总产值;将村(队)办工业的产值从过去计入农业改为计入工业。这是国家统计局向国务院提交的《关于计算农村社会总产值和把村(队)办工业从农业划归工业的请示报告》中提出的。前不久,国务院向全国批准了这个报告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为反映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成果,全面掌握和研究农村经济发展的动态,有必要计算农村社会总产值。同时。
出处 《财经科学》 1986年第2期24-24,共1页 Finance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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