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确立以什么税种为主体的税制模式,这是涉及到整个税制政策的一个方向性的问题.目前,对确立以哪一个税种为主体的税制模式的看法,还很不统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主张以产品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二是主张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三是主张以产品税和所得税共为主体的税制模式.我认为具体确定哪一个税种为主体税种,主要取决于一定的经济条件,或者说,取决于哪一个税种在一定经济条件下所发挥的作用.因此,从我国现有的经济条件出发。
出处
《当代财经》
1986年第5期38-42,共5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