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从金融稽核的模式看它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工作暂行规定》指出了我国金融稽核的模式,概括起来是:金融稽核必须对所有金融机构是否认真行使金融调节经济的职能进行监督,对金融机构的计划、信贷、结算等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对资金效益和财务成果进行管理,并且有责任纠正和追究违犯金融法规、制度的人和事。在稽核的时间上又规定了事前干预、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的要求。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6年第8期17-18,共2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