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聚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防止灾害损失,增强社会福利”。是社会主义保险的宗旨,做好预防灾害和经济补偿工作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职责。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保险公司从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数额作为防灾基金,拨给地方保险单位使用,这对于加强防灾力量,增添防灾设备,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社会财富安全和人民生活安定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过去我们对组织经济补偿较重视,而对防止灾害损失工作做得不够扎实,对防灾费的使用不够合理,效益较差且又不科学,也就是说重理赔,轻防灾。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6年第11期62-63,60,共3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