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论“流通费用”中,谈到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时指出:“一切只是由商品的形式转化而产生的流通费用,就不会把价值加到商品上。这仅仅是实现价值或价值由一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形式所需要的费用,投在这种费用上的资本(包括它所支配的劳动)属于资本主义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这种费用必须从剩余产品中得到补偿,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来说,是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一种扣除。”(《资本论》第二卷167页)但马克思在具体谈到流通费的补偿时,却与上面的理论和价值规律发生了矛盾。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1986年第6期60-62,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